签证咨询+方案评估+材料审核+材料操作+签证费代缴+预约免面试递交时间+免面试代递+护照代取+出签顺丰回邮+办签进度提醒 注:使馆可预约的免面谈时间以领馆放位为准。
1.免面试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持有仍在有效期内或过期不超过12个月的美国签证(中国大陆签发且获批最长有效期)
(2)此次申请类型为B1、B2、B1/B2,类型与上次一致且申请人上次获签时已满18周岁
(3)上一次签证签发时已被采集十指指纹
2.以下情况不能免面试:
(1)上一次签证申请被行政审核,签证页上有“clearance received”注记
(2)18岁前获签,超过18岁续签
(3)含旧美国签证页的护照遗失
(4)上一次申请美国签证(任何类型)被拒签者
(5)曾有不良出境记录(超期滞留等)或违法犯罪行为者
3.我司免面试代传递服务目前支持在以下城市递交材料:广州、北京、上海、沈阳、武汉。
1.【产品说明】
(1)此产品为美国签证与EVUS登记联办,须美国签证获签后再操作处理EVUS(请在出签后1个月内提供签证页)
(2)EVUS登记所需信息将默认使用办签信息进行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护照信息、紧急联系人、出行目的、访问城市等)
(3)以下情形可联系我司退费,费用将按照EVUS官费(216元/人)退回
①美国签证被拒
②领馆签发的签证非10年有效B1/B2签证
③出行计划有变,暂时无需办理EVUS
2.【预约与签证费说明】
(1)预约成功后,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需更改预约时间,服务费为50元/人/次;如需修改 DS-160 表格,因涉及取消重约,服务费为100元/人/次
(2)美国签证申请一旦缴费成功,签证费不可退还。系统允许改约的次数有限,一般仅限1次(具体以预约系统为准)。已预约2次后再次取消预约将导致收据失效,需重新缴费,费用需申请人自理
(3)一般情况下,美国签证费自支付当日(即收据生成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具体以预约系统为准)。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预约面试或提交免面谈申请
3.【EVUS登记说明(如适用)】
(1)如签发10年有效B1/B2签证,出行前需登记EVUS信息(仅大陆护照需登记)。未完成EVUS登记前请勿预订机票/酒店,以免产生费用损失
(2)EVUS 登记将在美国签证出签后进行,请出签后及时提供美国签证页,以便我司办理相关操作
4.【出签护照领取方式】
出签后护照领取方式如下,请准确提供回邮地址:
(1)EMS邮寄到家:收到护照时需支付110元到付费用给EMS(申请人自费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收取为准)
(2)中信自取:在收到领馆的出签邮件后,请在15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一份预约单前往选择的中信银行领取护照,中信银行分收费点和免费点:
①如选择在收费点领取护照,申请人需自付费用(一般110元/人,具体费用以实际收取为准)
②如选择在北京、上海的免费点领取护照,须在 https://schedule.gtspremium.com/ 预约领取时间,并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在领取时出示。迟到超过15分钟预约将失效,需重新预约
(3)我司代取:需额外支付50元/人,包含护照代取和邮寄费用。我司每周二、五统一代取(节假日除外),不支持加急,如有紧急需求建议申请人自行领取
5.领馆可能会电话调查,请申请人确保个人背景信息的真实性,保持电话通畅,积极配合领事官的工作。
6.美国和加拿大领馆会共享签证信息,因此同时办理美加签证的申请人,请确保提交的个人背景信息保持一致。
7.在签证办理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申请人材料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劝退;领馆也可能针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请申请人配合。
1.办理周期、停留时长、签证有效期、入境次数等均为参考信息,实际结果以领馆审批为准。办理时长可能受领馆审核速度、补件要求或其它不可控因素影响,我们无法对此作出承诺。
2.签证结果无法预知,在未获签前请不要支付机票、酒店、团费等费用。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成功获签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支付这些费用。若因拒签、延迟出签或领馆未及时返还护照导致行程损失,相关风险及经济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3.在签证办理期间,如果因我司直接过失导致您的护照原件遗失或损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本人民币600元(过期护照不予赔偿)。
4.请您只邮寄办理签证所需的必要文件,如护照、照片和申请表等。请勿附带任何非必需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套、文件夹、装饰性包装等)。如若丢失,相关损失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收到签证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出签信息(包括护照号码、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及签证类型等)。确认无误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费用。 如发现错误或有疑问,请在48小时内联系我司客服。我们将协助向领馆申请更正,但请注意:
(1)签证是否更正由领馆最终决定;
(2)超过48小时反馈,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请务必及时检查;
(3)更正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签证费、加急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4)更正期间可能影响行程,建议收到正确签证后再确认支付不可退费用。
6.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不全、资质不符、信息不实等情况),我司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根据您的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在必要时建议您终止申请。
7.在签证办理期间,使领馆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电话调查。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来电可能显示为未知或隐藏号码)。如果收到补件通知,请务必在领馆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接到领馆电话,请如实回答,并确保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
8.如申请人委托我司代做机票/酒店预订单,请注意:我司提供的预订单仅用于签证办理,预订单具有时效性,在领馆审核期间(含可能的抽查阶段)有失效可能性;行程方案根据以往成功案例专业设计,但各领馆审核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使领馆保留最终认定权;若因预订单被取消或行程方案未被领馆采纳而导致签证问题,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我司仅提供专业的签证代办服务,包括材料审核、申请递交和进度跟进。请注意,我们不涉及出入境通关、海关审查或入境许可等后续事宜。申请人须自行核实各国出入境政策(如健康申报、入境限制等)以确保符合入境条件;如因政策变动、疫情管控、海关审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拒绝入境、遣返等,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退款标准及适用情形:
(1)预审阶段取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我司将收取50元/人的审核服务费。
(2)完成预约后取消:对于申根(不含荷兰)等需要预约的国家,若已完成预约后取消,将额外收取50元/人的预约服务费。
(3)审核及操作完成后: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我司将收取全额服务费。针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挪威、丹麦等“先缴费后预约”的国家,签证费或签证中心服务费一旦缴纳给领馆或签证中心即无法退还。(英国特殊说明: 递交前申请退款,需待移民局审核通过并退还我司后才能退还,若移民局不予退费,我司也将无法退还。)
(4)送签后取消:一旦订单已送签并进入领馆审批阶段,所有签证费和服务费等将全额收取,不予退还。
(5)特殊国家及加急服务:荷兰、印度、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巴西等特殊国家签证,以及加急预约服务,将依据具体商品页面标注的退费规则执行。
(6)补充说明:签证费是否可退,最终以领馆或移民局政策为准,部分费用可能无法退回。如因不可抗力(如领馆临时关闭、政策调整等)导致订单取消,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您协商处理。
11.使领馆临时调价补充说明:签证申请费用以使领馆实际收取时的最新标准为准,我司仅代收代缴。如因申请国家或使领馆政策调整导致签证价格变化,这属于政策性不可抗力,请您理解并全额补缴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已产生的实际费用。
1.办理周期、停留时长、签证有效期、入境次数等均为参考信息,实际结果以领馆审批为准。办理时长可能受领馆审核速度、补件要求或其它不可控因素影响,我们无法对此作出承诺。
2.签证结果无法预知,在未获签前请不要支付机票、酒店、团费等费用。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成功获签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支付这些费用。若因拒签、延迟出签或领馆未及时返还护照导致行程损失,相关风险及经济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3.在签证办理期间,如果因我司直接过失导致您的护照原件遗失或损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本人民币600元(过期护照不予赔偿)。
4.请您只邮寄办理签证所需的必要文件,如护照、照片和申请表等。请勿附带任何非必需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套、文件夹、装饰性包装等)。如若丢失,相关损失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收到签证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出签信息(包括护照号码、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及签证类型等)。确认无误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费用。 如发现错误或有疑问,请在48小时内联系我司客服。我们将协助向领馆申请更正,但请注意:
(1)签证是否更正由领馆最终决定;
(2)超过48小时反馈,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请务必及时检查;
(3)更正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签证费、加急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4)更正期间可能影响行程,建议收到正确签证后再确认支付不可退费用。
6.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不全、资质不符、信息不实等情况),我司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根据您的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在必要时建议您终止申请。
7.在签证办理期间,使领馆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电话调查。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来电可能显示为未知或隐藏号码)。如果收到补件通知,请务必在领馆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接到领馆电话,请如实回答,并确保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
8.如申请人委托我司代做机票/酒店预订单,请注意:我司提供的预订单仅用于签证办理,预订单具有时效性,在领馆审核期间(含可能的抽查阶段)有失效可能性;行程方案根据以往成功案例专业设计,但各领馆审核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使领馆保留最终认定权;若因预订单被取消或行程方案未被领馆采纳而导致签证问题,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我司仅提供专业的签证代办服务,包括材料审核、申请递交和进度跟进。请注意,我们不涉及出入境通关、海关审查或入境许可等后续事宜。申请人须自行核实各国出入境政策(如健康申报、入境限制等)以确保符合入境条件;如因政策变动、疫情管控、海关审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拒绝入境、遣返等,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退款标准及适用情形:
(1)预审阶段取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我司将收取50元/人的审核服务费。
(2)完成预约后取消:对于申根(不含荷兰)等需要预约的国家,若已完成预约后取消,将额外收取50元/人的预约服务费。
(3)审核及操作完成后: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我司将收取全额服务费。针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挪威、丹麦等“先缴费后预约”的国家,签证费或签证中心服务费一旦缴纳给领馆或签证中心即无法退还。(英国特殊说明: 递交前申请退款,需待移民局审核通过并退还我司后才能退还,若移民局不予退费,我司也将无法退还。)
(4)送签后取消:一旦订单已送签并进入领馆审批阶段,所有签证费和服务费等将全额收取,不予退还。
(5)特殊国家及加急服务:荷兰、印度、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巴西等特殊国家签证,以及加急预约服务,将依据具体商品页面标注的退费规则执行。
(6)补充说明:签证费是否可退,最终以领馆或移民局政策为准,部分费用可能无法退回。如因不可抗力(如领馆临时关闭、政策调整等)导致订单取消,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您协商处理。
11.使领馆临时调价补充说明:签证申请费用以使领馆实际收取时的最新标准为准,我司仅代收代缴。如因申请国家或使领馆政策调整导致签证价格变化,这属于政策性不可抗力,请您理解并全额补缴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已产生的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