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确的往返车次、酒店住宿、地接导游等具体以出团时通知书为准,出团通知最迟为出发前一天发出,敬请留意。
2.团费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客人可于前台报名时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到达旅游目的地后,记好导游电话及入住酒店的名称和位置,记清所乘车辆牌号及停车位置,遵守旅行社规定的时间和路线。
4.客人应知悉自身的健康状况,有高空恐惧症或心脏病、高血压等身体有不适或疾病历史的,请报名时提前告知前台;对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应谨慎选择,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客人个人自己全额承担责任。
5.行程服务项目特别约定及说明: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6.65周发以上人群需提交半年内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目有65岁以下家属陪同,需签属免责并购买对应的旅游意外保险方可出游;
7.游客不得隐瞒自身健康状况,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参加游览项目,对不适合参与的游览项目旅行社有权建议不参加(如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否则风险自行承担;对需要经常服用药品的客人,药品要随身携带并保证急需。旅行当中不过量饮酒,注意饮食,不随便食用冰冷、辛辣及过敏性食物,若发现身体不适后请马上向导游报告以便及时诊断处理,预防食物中毒。
8.如遇旅行社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9.严禁携带危禁物品出行,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不要替他人携带行李或其他不明物品。
10.同团客人,不同地区报名、不同日期报名、不同的标准的价格可能均有不同,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另外,旅游者之间要和谐友善,不与他人发生争执、斗殴和纠纷。
11.因部分景点为高山自然景观,以登山为主且车程较长,为了您的出行安全,65岁以上(含65岁)长者报名时必须有年轻家属陪同,如单独出行则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检报告:血压、心电图、呼吸道、心率等检查报告),并签署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否则组团社有权拒绝报名,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
12.请严格遵守景区规定,不去危险区域,不在危险地方停留和拍照摄像,走路时不观景不看手机,做到不在景区狂奔、跳跃、打闹。
13.行程外的一切客人自愿或要求增加的行程景点等或者其他购物娱乐活动等在不影响其他客人或其他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但是必须同导游签订《补充协议》,否则本公司将不能安排。
14.携带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同行的,亲友要切实承担其监护责任,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以防止意外的发生。
15.在旅游期间客人如因个人原因自行离团,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由此产生的责任客人自行承担。必须服从旅行社导游的统一安排,脱离旅行活动或游览行程安排必须向导游请假并取得同意并签订离团协议方可离团。
16.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规定和有关警示,尊重当地的民俗民风习惯,做到文明旅游。保护景区动植物和景区设施,做到不刻字、不随意抽烟、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垃圾,不要翻爬栅栏围墙,请勿投喂景区内及当地住户饲养的动物,防止受到动物(猴子、犬类、鸟类等)伤害。
17.由于部分目的地的路途比较遥远,正餐时间稍有偏差,请客人自备干粮以防饿肚子。
18.以上行程的游览顺序和酒店住宿顺序可能根据高铁票的车次进行调整,以行程的合理舒服性为第一调整原则,不会减少景区景点的数量和游览时间。具体准确行程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19.为维护游客的正当权益,增强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请客人在行程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内容要真实、可信,这是评价旅游质量和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投诉,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我社解决投诉问题以游客在当地所签署的“意见反馈表”为依据、以80%满意度为准则。有客人投诉与意见单不符,我社不做任何赔付。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方便我社协助处理。